独家专报!A8新媒体主席溢价私有化 股价午盘暴涨超137%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13:00 244 0条评论

A8新媒体主席溢价私有化 股价午盘暴涨超137%

港股A8新媒体(00800)今日复牌,午盘曾暴涨逾140%,截至发稿,股价上涨137.23%,报0.325港元,成交额4690.15万港元。

A8新媒体发布公告称,主席刘晓松(作为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每股注销价0.36港元,较停牌前溢价162.77%。目前,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方共计持有公司股本70.04%。

此次私有化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 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调整:A8新媒体近年主要业务为内容分发和自媒体运营,但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拟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将聚焦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
  • 公司股价长期低迷:A8新媒体股价近年来持续下跌,市值已远低于其净资产。此次私有化可帮助公司提升估值,并为股东提供退出机会。
  • 公司管理层希望获得更大控制权:刘晓松作为公司创始人及主席,一直拥有公司较强的控制权。此次私有化可使其进一步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并更有利于实施其发展战略。

A8新媒体的私有化计划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但市场普遍认为该计划成功可能性较大。

有分析人士指出,A8新媒体私有化退市,可能对港股中小型科技股产生一定影响。 近年来,港股中小型科技股整体表现不佳,不少公司面临盈利困境和估值下滑压力。A8新媒体的私有化案例,可能会引发更多中小型科技公司考虑退市。

总体而言,A8新媒体私有化事件反映出港股中小型科技股面临的困境,也引发了市场对中小型科技股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

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案终审宣判 吉利获赔6.4亿创历史新高

北京 - 2024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备受关注的吉利诉威马汽车技术秘密侵权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的技术秘密,判令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4亿余元,该判赔数额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历史新高。

该案源于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威马汽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判决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力度。
  • 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该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 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是国内首例因技术秘密被侵权而引发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的判决将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创新型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件背景:

2017年,吉利汽车推出首款量产纯电动汽车帝豪EV,但在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13:0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颜荡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